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2010-11-23
来源中冶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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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建质安发[2010]536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10]5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川建质安发[2010]533号)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切实开展好建筑施工消防专项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九日